2024-09-09 14:18 | 来源:地方政策
近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全面使用医疗器械监管信息系统的通 知》,要求全面使用医疗器械监管信息系统。全省医疗器械注册人(生产企业)安排专人按要 求在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报告事项,电子报告和纸质报告具有同等效 力。省药监局有关处室(单位)应依职责对医疗器械注册人、受托生产企业更新的基础信息、 提交的报告事项等及时进行审核处置,视情开展现场核查。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当严格按要求对所有第三类及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开展唯一标识(UDI)工作,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要落实带码出入库等要求。